各公司,總部各部門:
為深入貫徹四川省委、省政府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決策部署,加快“數字鐵投”建設,切實促進集團公司創新發展,按照《四川省鐵路產業投資集團公司“十四五”規劃編制工作總體方案》(川鐵投〔2019〕648 號,以下簡稱《總體方案》)要求,現就集團所屬各公司做好“十四五”科技創新規劃編制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總體要求
(一)指導思想
深入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和省委、省政府關于創新發展的決策部署,全面落實《四川省科學技術廳等九部門關于促進全社會加大研發投入 支撐高質量發展的意見》(川科政〔2019〕11 號)和《四川省國資委 四川省科技廳印發< 關于促進省屬國有企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>的通知》(川國資委〔2019〕143 號)等文件精神,堅持以《總體方案》有關要求為指引,聚焦科技創新支撐能力建設,以高質量建設“數字鐵投”為契機,加快培育打造一批高新技術企業,切實推動集團公司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。
(二)規劃目標
“十四五”科技創新規劃的總目標是:抓住“交通強國”、“交通強省”戰略機遇期,補齊研發能力短板,增強科技支撐能力,全面完成“數字鐵投”建設,基本實現數字化產業布局, 助力集團公司實現“十四五”規劃發展目標,切實推動集團公司向創新型企業轉型。 “十四五”科技創新規劃的具體目標暫定為:經過五年左右的時間,集團公司要實現年度研發投入不低于營業收入的2%,高技術產品收入占比不低于營業收入的 30%;內控管理和產業管理數字化率達到 100%,支撐“數字鐵投”發展的數據中臺、業務中臺和商務中臺全面建成;“智慧高速”建設試點取得顯著成效,數字化產業盈利模式基本形成;已運營企業的“高新技術企業”申報率應達到 100%;已盈利企業的“高新技術企業”建成率應達到 100%;建設期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實現全面數字化管理;集團公司至少擁有 1 項國家級研發載體和至少 10 項省級研發載體。
二、重點任務
(一)開展專題調研活動
各公司要按照集團公司“十四五”期科技創新規劃目標要求,結合實際,組織開展科技創新工作的專題調研活動。調研活動要全面對照創新發展目標,摸清現狀,找準不足,為高質量編制創新規劃奠定基礎。
(二)開展“數字鐵投”建設方案專題研究
各公司要全面貫徹“數字鐵投”建設總要求,落實主體責任,結合生產經營實際,深入研究并提出“數字鐵投”建設的落地實施方案,全面開創以數字技術為核心支撐的創新發展新局面。
(三)開展“高新技術企業”建設方案專題研究
各公司要堅決落實“十四五”期向創新型企業轉型的總要求,全面對標“高新技術企業”申報標準,深入研究企業研發投入特點和創新能力特色,科學合理制定高企申報工作規劃和年度考核指標,確保在“十四五”期順利完成高企建設各項指標。
(四)編制“十四五”科技創新規劃
各公司要將“數字鐵投”建設和“高新技術企業”申報工作有機結合,從加大研發投入和提升創新能力兩個方面,積極尋求對策,破解發展難題,高質量完成各公司“十四五”科技創新規劃編制工作,為集團公司科學合理制定“十四五”科技創新規劃奠定基礎。
三、進度安排
按照《總體方案》要求,擬按三階段安排部署科技創新規劃編制工作。
第一階段:規劃調研階段。2020 年 5 月底前,各公司要按照本通知要求,完善組織體系建設,圍繞“數字鐵投”建設任務,制定切實可行調研方案,扎實開展規劃調研工作。咨詢審核專家組組建由相關主業公司提出名單并完成報批工作。
第二階段:規劃編制階段。2020 年 7 月底前,所屬各公司要完成科技創新規劃報批稿。2020 年8月底前,咨詢審核專家組要完成對各公司的指導督促和咨詢審核工作,提交正式咨詢審核報告。
第三階段:規劃審批階段。2021 年 9 月底前,各公司要根據咨詢審核報告對規劃方案進行修改,完成規劃報批稿報送審工作。2021 年 10 月底前,各公司根據各級審核意見完成最終修訂和規劃備案工作。
四、組織保障
為有序推進科技創新規劃編制工作,各公司應加強相應的組織保障體系建設。
(一)加強組織領導
集團公司成立“科技創新規劃編制工作組”(名單附后),下設領導組、專家組、編制組。領導組由集團公司組建,負責審批規劃編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項;專家組經集團公司審定后正式成立,負責指導督促各公司規劃編制工作,編制咨詢審核報告;各公司成立編制組,負責具體推進規劃的調研、起草和審改工作,成員由各公司自行組織并報集團公司備案。
(二)加強經費保障
各公司可通過“創新引導類課題”立項等方式進行經費預算,保障規劃編制工作資金投入。編制組成員薪酬激勵按集團公司相關規定辦理,專家組所需工作經費由主業公司負責保障。
(三)加強過程督導
各公司是保障規劃編制工作質量的責任主體,要加強對編制組成員的過程管理,定期對規劃編制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和質量監督。專家組要定期對規劃編制工作進行過程督導,對質量不達標的規劃方案要堅決督促整改,確保規劃方案符合集團公司相關要求。
(四)完善考核機制
各公司要將科技創新規劃編制工作納入 2020 年度目標任務,完善相應的考評和獎懲機制;對參與規劃編制的集團公司人員,應根據工作完成情況,進行適當獎勵補助。
五、工作要求
在貫徹《總體方案》相關要求基礎上,各公司要統一思想、堅定信心,主動作為,將規劃編制工作與自身經營優勢結合起來,積極參與集團公司科技創新體系建設,堅決貫徹集團公司“十四五”期科技創新工作總目標,切實落實任務分解責任,按年度制定量化考核指標,強化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考核激勵機制,保障“十四五”目標任務落地落實。